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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要学会适应 (第2/2页)
家这具身体变成的,解除诅咒变回去后,自然也是原本的身体,没可能直接变成前世的他。 除非他修炼日久,能够施展变化后,才能够自行变化。 关于前任王子的样貌,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自然也有,罗宾早就从其记忆中见过。不过,却还没真正亲眼见过。眼下,才是第一次。从之前变回人后,他也一直没机会看自己的样貌。除了事情的发展没给他这个时机外,也是没有什么自照的工具。 现在,才终于既有了时机,又有了正确的工具,一面很通透的镜子。这镜子并不是由铜器或其他金属打磨的,而就是玻璃制镜子,虽然工艺比起地球现代的水平还落后一些,但差别却也不是太大,已经显得很通透,能够把人照的很亮。 另外,他也早有注意到,这座城堡王宫里的所有窗户,都是安装的玻璃。显然在这个世界,玻璃早已被发明了出来,而且工艺已经显得相对成熟。 毕竟这不是纯粹的西方古代世界,而是一个类似,但却拥有魔法及许多奇幻元素与生物的世界。所以有一些超越当前时代的发明,也并不是太令人意外。 这世界的玻璃,据说便是矮人发明的。矮人一向擅长挖矿、治炼与制造,而且打造各种金属制品与一些工艺品的技艺很高超。 当然,最有名的,还是矮人制造的武器。由矮人所打造的兵刃,远比人类自造的更加优质。市面上,矮人的兵器,价格也更高。 罗宾对镜自照片刻,仔细打量了自己现在的这具身体一番后,对这具身体倒也还算满意。 前任王子这具身体的年龄,是现年十八岁。不过因为从小锦衣玉食,营养好,再加上从小就开始学习武艺,久经锻炼,所以发育的比同龄人显得更高大一些。身材也是锻炼的非常好,每一块肌肉都显得结实而有力。什么腹肌与马甲线之类,也是全都不缺。 另外,还是属于脱衣有肉,穿衣显瘦的那种类型。脸孔清秀而英俊,并不像身体一样被肌肉所充塞。 “好吧,确实比我以前的样子要帅点儿!” 仔细打量过后,罗宾也不得不承认这点。眼前这具身体的英俊程度,确实比他前世要强。不但身材更高大,显得更加有型,样貌也是比他前世更英俊,甚至称得上俊美。再加上西方人的那种脸型特征,五官显得更加立体,也会给人留下更深的印象。 他前世其实长的也不差,同样是帅哥一枚。只是相比起来,确实是不如眼下这具身体了。而且这具身体的英俊,还是那种非常惹眼惹人注目的。 被扔到人群中,绝对能一眼就注意到。就像是太阳,在不断发光发热着,很难不被人注意到。而他前世的帅,就达不到这种惹眼级了。 不过这张脸虽然更帅,但顶着别人的样子,还是让他多少有些不习惯。初看下来,总觉有些陌生,第一眼都难以立即意识到是自己。 但也终究会习惯的,时间长了就好了。就像他之前已开始适应那具青蛙的身体一样,也会很快适应这具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