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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九章 前往赴宴 (第2/2页)
庄园距离约克村并不远,直线距离也就大概一千码的样子。这点儿距离,罗宾步行也能很快走到,并不需要骑马。但骑马有时也不止是为了代步赶路,还能够用以充充场面,给自己壮壮势。 在这种落后的古代世界,马就相当于罗宾前世地球上车的地位。并不只是纯粹的代步工具,有时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。一匹好马,就相当于是一辆好车。而且那种真正的好马,其价值也未必就比他前世一辆豪车的价值低多少。 贵族们聚在一起,也经常会互相攀比自己的马匹。如果某位贵族拥有一匹真正的好马,是会得到许多人的羡慕与嫉妒的,这就跟罗宾前世地球上的富豪们互相炫车攀比差不多,性质基本是一样的。 看来无论在任何时代,男人都是钟爱各种座驾,也喜欢去跟人攀比自己的座驾。 不过罗宾却一向没这种兴趣,也没这么低级趣位。甚至他一开始,也根本没打算骑马,只打算步行着过去。眼下这匹马,还是酒馆的享特老板非常热情主动地借给他,要他骑着去充充场面的。觉着罗宾能够受邀参加约克骑士的午宴,某种程度上似乎也代表了他们,自然不能在这位骑士老爷面前太弱了场面。不能失礼,但也不能太谦卑了,得要硬气一点儿。 罗宾实在却不过这位享特老板的热情,也就只好勉强接受了。而且有马代步,也确实能够轻松点儿,尽管根本没多远。 带上随身的兵器,这也是为以防万一。尽管这位约克骑士派了他的亲信管家来亲自邀请,看起来确实是以礼相待,对罗宾这位普通平民保持了相当的尊重与客气。 但去了之后,谁知道事情会展到什么方向与地步。万一真弄不好打起来,带着兵器也能以备万一。 不过带着长枪就有点儿太扎眼了,而且枪不能收起来,拿在手上也有些明显的刀枪相对的意思。所以罗宾便把枪留下了,只带了剑与匕。另外,男士佩剑,在某种程度上,也是一种礼仪。 在这种尚武的世界里,练武的战士经常随身携带兵器,这既是需要也渐渐展成了一种风尚。扩而广之,甚至本身不会武艺不是战士的男性也开始携带兵器,认为是一种勇武的象征。而且关键时刻,也确实能够拿来防身。 而且在贵族圈子里,也有某种攀比各自佩剑的流俗。如果能够拥有一把矮人大师亲手打造的长剑,也绝对会成为让人羡慕与嫉妨的对象。名剑、名马,有时有必要的话,还会攀比自己的女人。 贵族圈子里,就是有各种流俗与陋习,甚至有许多常人完全难于理解的奇特习惯与行为,有些简直闻所未闻。越是那种古老的贵族,可能骨子里越是充满了腐朽。 不用任何努力,一出生就能轻易得到许多普通人追求一辈子也得不到的东西。太容易获取这些平常的追求,就导致许多贵族们会催生出一些奇葩的追求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