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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 逆鳞 (第2/2页)
,户曹尚书一职可是肥差,可曹家肥的也太过了些。 曹子安这些年喜爱玉春楼里的一个清倌儿,这清倌儿是罪臣之女,闺名萧芳。此女孤芳傲物,满腹诗书,宁自残双腿也不肯接客,但这腿残之躯却合了盛京一些纨绔公子的病态胃口,曹子安不惜豪掷千金,只为了见萧芳一面,与她品读一回诗书。此事竟被这些士族公子传闻佳话,方才当做风月趣事说起。 曹子安一介庶子,出手倒是阔绰!寻常百姓家没病没灾二两银子能过一年,一千两黄金可不是小数目,何况这些黄金只是一掷博青楼女子一笑,曹子安根本就没把这一千两黄金放在眼里,如此可见曹府是多么富贵。 曹府不是元家,没那开国贵族的深厚根基,这金山银山来路颇有问题,当然,这不代表曹家贪的就是西北军的抚恤银两,但曹府也是要查的。 不是曹府,也会是别的府,军中每年一大笔的抚恤银两总不会莫名其妙就人间蒸发了。将士们在边关保家卫国,以身殉国却只得二十两银子,还要被人贪去填那美人窟! 暮青不喜曹子安,只道:“不会。” 曹子安温和一笑,眼底却有轻视之意,道:“那都督可擅琴曲?” “不擅。” “奏笛?” “不懂。” “吹箫?” “这个曹公子可以会,我不想会。”暮青看了曹子安一眼,只是平常的一眼,曹子安却不知为何有种古怪的感觉。 他擅笛不擅箫,为何说他可以会? 元修也不解地看向暮青,为何她不想吹箫? 人人都觉得暮青话里有话,却无人猜出是何意来。只是见暮青这也不会那也不会,众公子难免轻视之心更重,一些人看向曹子安,暗露钦佩神色,还是他主意多,知道用此法便可折辱那村野匹夫。 元修坐在亭中,将众公子的神色看在眼里,面色淡了下来,不待曹子安得意太久,便问道:“敢问曹公子可会舞剑?” 曹子安一愣,以为元修听腻了琴曲诗词,想看人舞剑,可他不会舞剑。盛京士族子弟皆习骑射,但这些年他为了玉春楼的萧芳,终日钻研诗书音律,骑射也生疏了。 “侯爷想看舞剑,在下倒真不会。”曹子安有些尴尬。 “可擅刀枪棍棒斧戟锤鞭?”元修又问。 “不擅。”曹子安总算听出话有不对来了。 元修却没问完,目光威重,一连四问! “公子戍边,能杀胡虏吗?” “公子孤守一村,能日杀马匪八百吗?” “公子进了大漠地宫,能解机关吗?” “给公子一具尸体,能验吗?” 曹子安一句也接不得。 “英睿能行之事,公子皆行不得,本侯不见她轻视公子,为何公子要轻视于她?我西北军的儿郎,关外杀敌血染沙场,背后插着弯刀也能抱着胡虏一起死!五个人孤守一村一日夜可杀马匪八百,百姓无一人亡!我西北军的儿郎,尸堆里爬过,流沙坑里滚过,地宫机关里闯过,那都是一等一的好儿郎!谁若是轻视我西北军的儿郎,便是与我元修为敌!”元修目光威重,一一从廊里坐着的士族公子身上看过,今日若非想着给赵良义几个没娶妻的将领牵牵姻缘,任凭姑母和母亲办这诗会,他绝不会来。 有他在一日,必不由人辱她,亦不由人轻视他麾下将士! “来人!”元修喝了声。 有亲兵自桃林里出来,元修道:“将胡曹二位公子请出别院,日后我与他二人必不相往来!” 曹子安和那位胡公子面色刷白,没想到元修行事竟如此雷厉风行。 “侯爷,我等不知轻重,并非有意轻视都督和军中将士,还望侯爷莫怪。”两人这时才知捅了马蜂窝,但道歉为时已晚。元修发了话,于亲兵来说便是军令,亲兵们可不管两人是哪家府上的嫡公子还是庶公子,直接便将人撵出了别院。 园中死寂,众公子们心有余悸,大气都不敢出一声。 暮青却出了声,“烹茶斗诗抚琴赏雪这等兴致恕我难有,将士殉国,家眷只能拿到二十两银,有人不事生产却豪掷千金,这等人恕我难与他同坐。我去林中走走,诸位继续吧。” ------题外话------ 我错了,昨晚九点困了,想着睡一个小时,起来再写,结果一觉睡到早晨,赶紧起来先发了这章,算昨天的 …… 今儿有个新人姑娘的文首推,我帮忙挂一下,有兴趣的妞儿们可以瞧瞧。 《盛宠之租金王妃》文|宫御骁 第一次见面,她说:这是五十万黄金,租买你王妃之位六个月,期满后再付五十万。 孰知后来他说:王妃,之前的五十万是你的嫁妆,剩下的五十万是为夫给你的聘礼… ...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