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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(第1/2页)
林振翔听了曾仕湖如此“离经叛道”的言论后,呆了半晌,大概五分钟后才说: “也许只有你曾仕湖才能说出这么不拘一格的言论,打虎英雄武松,这基本上都是全国人民的共识,你却说他是悍匪,甚至比做鬼子、**……” “共识不共识我不懂,但是如果一个人。对生命毫无敬畏,对妇孺毫无同情。只是为了一己私怨,倚仗武力:大开杀戒,滥杀无辜,连毫无反抗能力,对他毫无威胁的妇孺都不放过的话,这种人无论在任何年代都不能称之为英雄。 当然,在土匪窝里别的土匪称他为“英雄”,那又另当别论。连那个在十字坡开黑店专门把人蒙翻了,把人肉做成叉烧包的菜园子张青和母夜叉孙二娘都是“好汉”。那称武松自然可以称之为“好汉。”曾仕湖如是说道。 “你说的不无道理,确实。虽说《水浒传》是小说,真实性可能仅仅有那么一点点。但一个人看任何事物,都应该有自己独立的观点,都应该是自己独立思考的结果。而不是随波逐流,人云亦云,鹦鹉学舌。对吧,仕湖?”林振翔说出自己的看法后,接着问道: 那宋江呢?宋江怎样,我最喜欢听你那种不流俗于大众的看法了。” “那我们再看看书上是怎么写宋江的嘛。”说罢曾仕湖又翻开了书,只见上面写道: “……何涛看时,只见县里走出一个吏员来。 那人姓宋,名江,表字公明,排行第三。祖居郓城县宋家村人氏。为他面黑身矮,人都唤他做黑宋江;又且驰名大孝,为人仗义疏财,人皆称他做孝义黑三郎。 上有父亲在堂,母亲早丧;下有一个兄弟,唤做铁扇子宋清,自和他父亲宋太公在村中务农。守些田园过活。 这宋江自在郓城县做押司,他刀笔精通,吏道纯熟;更兼爱习枪棒,学得武艺多般。 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;但有人来投奔他的,若高若低,无有不纳,便留在庄士馆谷,终日追陪,并无厌倦;若要起身,尽力资助。 端的是挥金似士!人问他求钱物,亦不推托;且好做方便,每每排难解纷,只是周全人性命。时常散施棺材药饵,济人贫苦。 济人之急,扶人之困,因此,山东,河北闻名,都称他做及时雨,却把他比做天上下的及时雨一般,能救万物……” 看见没有,宋江的父亲和弟弟在家“守些田园过活”,并没说他家是什么当地巨富,他“仗义疏财”,“挥金似土”。 这个“财”,和“金”从哪里来的?用膝盖想都知道了,用今天的话讲就是“黑社会的保护伞”或者本身就是“黑社会”,以黑捞钱,以钱养黑…… 他本是郓城押司,相当于今天负责治安的派出所所长之类的吧。但是何涛来叫他协助逮捕劫了生辰纲的晁盖等人时,他却是跑去给晁盖等人通风报信,给晁盖等人有机会逃走。他也因为这件“大功劳”,得到了梁山的老班底们,也就是:晁盖、吴用、公孙胜、刘唐、三阮等人的认可。他又和武松、李逵、柴进等人交厚,再加上往日之名声,所以能够在晁盖死后坐上第一把交椅的位置。当然,这也从侧面反映了,北宋时的吏治极为腐败。 宋江应该是有一定的政治野心的,毕竟是属于北宋的编外公务员,眼界和抱负自然不可与三阮等“:“论秤分金银,异样穿锦;成瓮吃酒,大块吃肉”。过上好生活就能满足的土匪同日而语。他应该也有类似于杨志的:“博个封妻荫子,光耀门楣”的理想。 但是在北宋的体制之下,像宋江这种“吏员”,正常渠道是绝对不可能晋升成为“官员”的。那么宋江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,也只能通过“想当官,杀人放火受招安”这条路了…… 所以这就非常好理解当他坐上了梁山的头把交椅之后,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两个字:“招安”,包括什么拉卢俊义入伙呀,去东京会见李师师,都是为了这个目的。 当然,后来也让他如愿以偿,顺利受招安了。从草寇变成了正规军,打大辽,打方腊,南征北讨,建立功勋,也算是赎了部分之前的罪孽。 然后所谓的108将死的死,散的散,残的残,宋江也被高俅等用慢药害死,不过宋江死之前做的一件事还是让我蛮钦佩的,我们再看看原文”。说罢曾仕湖把书翻到最后几页,只见上面写道: “宋江自饮御酒之后,觉道肚腹疼痛,心中疑虑,想被下药在酒里。却自急令从人打听那来使时,于路馆驿,却又饮酒。宋江已知中了奸计,必是贼臣们下了药酒,乃叹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