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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猎鹿难 (第2/1页)
早晨天刚刚亮,五峰山深处,一片荒无人烟,杂草丛生,乱石林立的荆棘丛中,一眼望去,土黄各色中斑杂着点点黄绿色,迎面吹过来猛烈的风,树枝打在脸上略微有些疼痛感。 野鹿,哺乳动物,鹿科,体小灵敏,机警异常,主要分布在荆棘丛生、山丘石岭等地,主要是以荆棘树叶,落地果实,地上杂草等为食。 远处一处荆棘丛,依稀可以看到上面挂满了暗红杂色的果实,距离此处数十米左右的石堆旁,林峰身上盖着杂草编制的草网,只漏出一线缝隙观察。 草网的下面,林峰趴在扒出来土窝里,神情专注的瞄准着一颗矮小果树四周,一颗酸枣含在嘴里,当干渴难耐的时候,林峰会咀嚼一小颗,止渴生津,润润嗓子。 半个时辰过去了,林峰一动没动,静静的听着周围环境中哪怕一丝声响,此时天还没亮,点点繁星散落在灰蒙蒙的天空中,空气中略带一些潮气,这是野鹿的觅食时间,来的太早,光线会很暗,不利于观察和射击。天一亮,野鹿就会躲进纵横交错密林中,很难找到。 所以捕猎野鹿的时间是凌晨进食时分,林峰很显然抓住了这个合适的时间。 “丝……丝丝……”一阵细微的声音传了过来,林峰听的心里一喜,身子不动,眼珠子转动着搜寻野鹿的踪迹。 想到自己修炼出神识,林峰将自己的神识慢慢扫过去,在神识的十多米范围内,一切情景清晰出现再脑海中,不过很可惜,没有野鹿出现。 又过了一段时间,二十多米外,一丛树枝轻微晃动,被林峰看到了。 “找到你了!”林峰暗自道,轻缓的移动着弩箭,对准了远处一棵刺杏树右侧黄色果实下方的索索微动黑影,深吸了一口气,林峰缓慢的扣动了扳机。 “嗖”,弩箭射中野鹿胸口,钉在了心脏上,野鹿无力的挣扎了几下,抬头死死的盯着箭杆,很快就不在动了,可惜它不知道,敌人在远处,临死之前还以为敌人是箭杆。 林峰并没有继续起身,而是继续趴着,等待下一个猎物的到来。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,天也渐渐的放亮了,看来今天是只能捕到这一只野鹿了。 不过林峰还是很高兴的,毕竟有的时候,一连好几个早晨出去,也不一定能射中一只。 正要起身,一个轻灵的的黑影似乎是禁不住鲜血的诱惑,蹑手蹑脚的爬向了死去的山鹿。 “他妈的,这是想顺手牵羊,不劳而获呀,这只该死的山猫。”林峰暗自骂到,这山猫的肉有一股膻味,不管怎么煮怎么烤都是挥之不去,实在是不怎么好吃,也就一身皮毛有点用,不过因为没有什么人收购,十分鸡肋,一般猎人都不愿意捕捉它。 不愿意到嘴的鸭子飞了,林峰连忙站了起来,来不及给弩箭拉弦上箭,快速的拔出飞刀扔了过去。 “哇呜”,山猫吓了一跳,急忙咬住了林鹿就要逃跑,一把飞刀噌的一声扎在了屁股后方的树干上,差一点就屁股开花,山猫弹腿跳向另一棵树。 林峰一看,当时就急了,边快速奔跑拉近距离,边将飞刀取出,嗖嗖的一刀一刀的扔出去,心里一直后悔没有好好练习飞刀远距离的精准度,尤其是移动目标。第一刀没有命中,后面想扎到灵敏移动的山猫就更难了。 山猫灵敏的左跳右跳,躲过了一把又一把飞刀,似乎是看到了对方的飞刀准头实在不怎么样,山猫的眼神中竟流露出拟人的嘲笑表情。 山猫身后十多米外,林峰气的肺都炸了,你大爷的,不要被小爷抓到,否则扒皮抽筋,捏着鼻子也要把你吃了。 “嗖”的一声,吓了林峰一大跳,就地一个翻滚,躲在了一棵巨型槐树后面,慌忙将弩箭拉弦上箭,紧紧得握在手里,用耳朵听四周的声响,完全没在意几根树刺扎在了后背上。 过了几秒钟,没有后续,再通过树林之间的缝隙看过去,山猫身上中了一箭,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。 “是哪位朋友发的箭?好技术!”林峰张嘴大喊了一声,却并没有放松警惕。 “在下王猛,王集夜市的,也是过来打猎的。”远处脚步声传来,一个瘦小精干的青年双手抬起,右手把弩举到了头顶,示意自己没有恶意。 “奥,兄弟是王集夜市,不知道认不认识王记杂货铺王三爷。”林峰看到这,长长松了一口气,也站了起来,把弩箭下垂着拎在手里,示意自己也没有危险。 “那是我本家三叔,你认识他,那我们就是朋友。”王猛很是豪爽,一脸忠厚朴实的模样。 “王家兄弟,多谢了,不是你出手,这只山猫就从我的手里把野鹿给抢走了。” “客气了,老弟,你比我运气好,打到了一只野鹿,我这都趴了两天早晨了,还是没打到,哈哈。”王猛把手中一米长的长弩背在了背上,一脸羡慕的说着。 “王家兄弟,都是自己人,咱们按老规矩来,山猫归你,野鹿一家一半。”林峰和王三爷很熟,再说打猎老规矩就这样,对方出手帮忙了分一半合情合理,打到了野鹿,有肉大家分着吃嘛。 “老弟不必这样,山猫我留着,野鹿还是你的,你这都忙活了一早晨呢!”王猛人很实在,不愿意多占便宜。 两个人找个干净的地方,坐了下聊了起来。原来王猛的父亲排行老大,父亲兄弟姐妹四个人,王猛还有个哥哥王勇,在王集夜市摆摊子卖山中野物烤肉,王猛常年打猎,除了自己家吃,剩下的都送过去烤肉卖,林峰嘴馋的时候也是去他家吃一顿烤肉,人家的烤肉技术没的说,林峰自认为自己的烤肉水平和人家比差的太远了。 两人论了年纪,王猛大三岁,林峰就叫他王哥,林峰取出短刀,将山鹿拎了出来,用手试了一下,估计有个四五十斤左右,几刀下去,将野鹿切成两半,目测大小差不多,野鹿是林峰猎到的,鹿头归林峰。 不加思考,林峰将半身鹿肉递了过去,王猛连说:“兄弟这么豪爽,我就不客气了。” “没事的,我李老叔喜欢吃鹿脑,我就留着了,王哥就别客气。”林峰顺手将带鹿头的半身鹿肉收进背包中中。 “老弟今天有空吗?”王猛见此问道。 “今天也没什么事,这不前天山里受了点轻伤,打算休息两天。”林峰指着自己刚结疤的脸和一片青紫的左侧脖子道。 “你也脖子的伤挺特别的,骨头没伤着吧?” “没事,就是皮肉伤,不碍事。”林峰老脸一红,有点不太自然。 “那你今天也没事吧,一块去我家吧,正好把山猫炖上,让你尝尝味道。”王猛热情邀请。 “还是算了吧,山猫肉我是实在吃不惯,以前我烤过一次,捏着鼻子吃了一小半,差点没把我吃吐了。”似乎是想到了山猫肉的膻腥味道,林峰嘴角抽搐了半天,一阵反胃的拒绝着。 “老弟这就不知道了,山猫这东西的肉确实带着一股膻腥味,不过通过多种调料的加入和独家的炖肉技巧,做出来以后,你一点都吃不出膻腥味来。”王猛一脸好笑的听着林峰诉着苦,连忙劝说道。 “还有这事,小弟我真是孤陋寡闻了。”林峰一听,来了兴趣。 “山猫这种动物本身就很少见,加上它灵异灵敏,很难被捕到,所以很少有人去研究怎么做着好吃。不过我们家世代打猎,经常是打到各种动物,对于不同动物的吃法略有研究。”说到这,王猛脸上露出得意之色。 “真是隔行如隔山,小弟服了!”